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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搞好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的通知
来源: 时间: 2007-01-30
聊建质监字[2006]22号
各县(市、区)质监站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:
    

     根据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》(JGJ104-97)规定,目前我市建筑工程已进入冬期施工状态。为了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,现将冬期施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 1、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,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》的规定,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,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方案措施,经监理单位审批后,在施工现场公示宣传,并在施工过程严格执行。

    2、凡是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或冬期施工措施不完备的工程,一律停止施工。如有违反,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罚。

    3、冬期施的结构工程应采用负温早强砂浆、砼;根据室外温度的实际变化情况宜适当提高砂浆、砼的强度等级;无冬期施配合比设计或外加剂进场未进行检验复试的工程,不得进行施工。

    4、为了避免工程施工“冬干春返”现象的发生,对于受气温影响较大的内外墙抹灰、楼地面、屋面防水、涂料等子分部或分项工程应停止施工。

 
 
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
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五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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